这座山谷孤坟前,突然多了一个穿着白色长袍,但是已经沾满了泥土的长发男子靠着墓碑坐着。他的面容只能算作清俊,但不知道是他皮肤的颜色白得太不正常,还是脸上的神情不像个正常人类,他身上呈现出了一种诡异的精致感,宛如一个人偶。
他一动不动,连呼吸的起伏都没有,也不知是死是活。
他的周围,有一些跃跃欲试又不敢靠近的小动物。忽而,扑棱棱翅膀煽动的声音响起,一只心大的鸟儿歇在了男子的肩上。它毫无所觉地蹦蹦跳跳,东张西望,甚至伸着喙去啄男人的脸。
却在触碰到男人肌肤的瞬间,口吐白沫地直接跌落到了地上。
小动物们,瞬间都吓跑了。
男子所在的区域,又恢复了安静,安静得可怕。
哒,哒。
是谁的脚步在靠近。
一个男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男子终于有了反应,他抬起头仰望对方,睁开了一直垂敛着的双眸,这才终于显露出模样——他那双眼睛,是黑色的眼球,白色的瞳仁。
而站立在他面前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黑色的休闲长裤,一头清爽的短发柔顺而服帖。这副打扮在这个世界是如此不和谐,但宛如人偶的男子显然并不能理解这种违和。
“你这种生命形态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突然出现的男人对他说,“我是来带你走的,顾琅玉。”
三年后。
破军抱着胳膊靠着树干,就这么看着贪狼目不斜视地路过他,往那个方向而去。日复一日的日常,波澜不兴。
三年来都是这样。
他在这里监视贪狼,相安无事,互无来往。
破军想不明白,分明是要贪狼死的主子,为什么会放任对方三年而什么也不做,虽然这三年,贪狼除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什么奇怪的行为也没有,甚至连青竹村都没有出过。
三年前,他跟着贪狼回到了青竹村,远远看着对方将苍殊的尸体葬在了那棵百年樱花树下。亲手雕刻了一座石碑,每天都要去那里静坐一个时辰,剩下的时间,便是去山里寻找树苗,去将各种品类的樱花移栽到樱源乡中。
移栽的行为可能有些奇怪,但破军知道贪狼想做什么,因为他当年也是听过苍殊的豪言壮语的——要在这樱源乡种下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棵樱花树!
他知道,所以才嗤笑贪狼的这种行为,把别人的一句戏言当真至此,害他跟着在这里白白蹉跎三年光阴,当真愚蠢可笑!
?
而青竹村
或许是时间淡化了恐惧,或许是看到他们住了进来,陆陆续续也有人搬进了这个村子,第一年,这个死人村就又恢复了盎然生机。
只是这些人,也不是当年人了。
没有人认识那个种了三年树的男人是谁,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还好有些樱源乡的老人还记得他们第一任乡长的话,便也会顺手种下几棵樱花树,众人拾柴火焰高,三年来,樱花树种满了整个樱源乡。
每到这个季节,纷纷扬扬漫天樱花成雨,如梦似幻,宛如仙境,总能吸引不少游人,小小乡村因这愈盛的美景而愈发出名繁荣。
有时候廖秉君会想到,这才是自己那个义子留给樱源乡的财富吧,甚至,连带着他的白山城都跟着热闹起来。
可惜,这样出色的孩子,离开得太早
“苍殊。”
贪狼用手巾仔细温柔地擦拭石碑的每一处细节,其实他每天都来,哪里有什么灰尘。
“第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棵树,也开花了。”
“这里很美,和你的家乡像吗?”
你要回家,这里像你的家了吗?
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了。
三年也过去了,所以,你一定已经转世投胎了吧?这样我下去了,你也就不会看到我了。
我不值得你遇见。
我宁愿你从未遇见过我。
可我更庆幸今生遇见你。
我爱你。
我是你的
贪狼拿起放在旁边的一柄没有鞘的剑,手握住刀刃,剑尖抵住自己的胸膛,抵住与苍殊同一个伤口的位置。
——现在,我把我还给你。
失去意识的最后,他好像看到他的少年还躺在樱花开满的树上,对他懒懒地笑着。
他便也笑了。
二十年,大昭在李木深的治理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十年前,连延塍与胡夷都归顺了大昭,后十年,便是大一统开创盛世的辉煌十年。
民众无一不赞颂他们的天子,史书无一不写满他的丰功伟绩。
这便是胜利者的奖杯与花冠。
所有的残忍和不堪都会被美化,真实与虚假都由他书写。
胜者为王。
所以,有时候,李木深也会想到,如果当初一切按照苍殊告诉他的原本的轨迹走,失败者的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呢?唔无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