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些了,还不是照常使用。
“……”衡氏父子纷纷转头向他看了过来,一脸你怎么可以这么说的表情。
“没事,你们慢慢做,我去坡上看看。”得,被嫌弃了,罗三郎摸了摸鼻子,到坡上看他的那些玉米苗去了。
说来惭愧,这些玉米的种子虽然最初是由他从二十一世纪带回来,但他自己种玉米,这也是头一回,前些日子被那个吴御史那么一闹,弄得罗用还有点担心起来,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把这些玉米都给种死了,到时候那个姓吴的还不得可劲儿发挥啊。
不过还好,玉米这个东西果真很好种的,就目前看来,这些玉米苗长得都挺不错,当然这跟罗用的那些弟子以及西坡村的村民们常常过来给它们浇水施肥也有关系,大伙儿也都很忧心啊,生怕这大大咧咧的罗三郎一个不小心果真就把这些玉米都给种死了,到时候皇帝陛下怪罪下来可怎的是好。
“你怎的在这里?”罗用刚刚爬上山坡,就看到五郎那小子正在地里头拔草,这块地每天不知道要来几拨人,杂草都被拔得没剩下几根了,他还拔个甚?
“我来拔草。”五郎将手里那两根小嫩草放在田垄上磕了磕,顺手丢在一边。
罗用想说你这也太偏心了吧,其他地里那么多野草不去拔,非跟着几株小嫩草过不去,不过想想还是不打击这小子的积极性了,他爱拔就拔吧。
五郎他们最近又回小河村那边上课去了,每天上午上课,下午回来。
按小河村那些人的意思,他们是打算春播结束后马上就开始修路,等他们把这条路修出来以后,五郎他们每天上学放学就方便多了,小河村的人来往于西坡村这边也会比从前方便很多。
“阿兄,你说玉米吃起来会可口吗?”与大人们对于第六谷的敬畏喜爱不同,五郎显然更关心玉米这个东西的口感。
“应该还成。”嫩玉米棒子煮起来还是挺好吃的,抹上点蜂蜜烤着吃更香。
“阿兄,咱家今年不种稻子了吗?”问完了玉米,这小子又关心起了稻子。
前些时候马家兄弟来家里找罗用谈了占城稻种子的事,然后罗用就把家里的那些种子全都卖给了他们,价钱不贵,总体来说还是马家兄弟二人占了便宜。
“咱家没有种子了,今年便不种了吧,许大郎他们还有种子呢,到时候等他们种出来,我便从他们那里匀些回来。”罗用说道。
“匀些回来做种子吗?”五郎问。
“匀些回来煮饭吃。”罗用笑道。
“哦。”五郎这下高兴了,今年秋天又能有米饭吃了,感觉之后这大半年都有盼头了。
兄弟二人在玉米地里拔了一会儿小草,一起从坡上下来的时候,经过王当他们那个院子旁边,刚好遇到王当的儿子王绍正带着他的妹妹坐在院子里拣豆子,然后五郎就留在那儿了,罗用一个人回家。
家里头二娘和彭二都在后院忙活,那两个小的这会儿也去了后院,只有四娘在杂货铺里看店做题,这丫头最近这几天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变得十分刻苦努力起来。
“阿兄,方才许家客舍那边过来人,喊你过去那边一下。”四娘见罗用回来,抬头看了她一眼,口里说道。
“晓得了。”都快吃晚饭了,也不知道那些人喊他过去做什么,不过今日横竖也没有什么事,过去就过去一趟好了。
许家客舍这边,这时候气氛正是炽烈,原因是有人对鹅毛笔做了个升级,他用很薄的竹片削成笔尖,固定在鹅毛笔上。
这竹制的笔尖要比羽毛的笔尖结实耐用许多,尤其他们这里的石竹子,质地十分坚硬,又颇具弹性。
听闻在秦汉以前,人们原本就是用竹枝书写的,将竹枝削尖,再刻上墨水槽,便能用于书写,近年来倒是很少有人再用了。
现如今罗三郎以羽毛制笔,倒是让有些人又想起了这一出,这羽毛笔也有羽毛笔的妙处,禽类的羽管可以作为天然的墨水管,储蓄墨水的能力比竹笔更强,就是笔头容易磨损,写着写着就秃了,还得重新削尖了才能用。
这时候有人用石竹子为鹅毛笔做了笔尖,为了加固,还在笔尖往上的部分固定了两个对半剖开的半圆竹片,外头又缠上一圈一圈的丝线。
罗用一看到这个东西,就想起了后世的钢笔,钢笔拿掉笔帽、再把笔杆上面的部分旋开取下以后,可不就是这么个模样。
罗用试了试这个半成品钢笔,确实也是比较好用,竹制的笔尖划在纸张上的感觉要比羽毛笔尖圆润流畅一些,不容易划伤纸张,使字体出现毛边。
这支笔约莫就是小指粗细的样子,握在手里也比细细的一根羽毛要舒适得多,像罗用这种在二十一世纪用惯了圆珠笔中性笔的人,就很喜欢这样大小的笔杆子。
美中不足的是羽管的储墨能力还是差了些,竹制的笔尖也还是会有磨损,所以在使用的过程中还是需要不断地蘸墨水,隔一段时间就要在削一下笔尖。
其实会觉得美中不足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