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喜欢才怪,自己好好一个正常的大男人,干嘛非要去喜欢一个同为男人的人,倒不是说同性在一起就不正常了,他老爸老妈不就很幸福。
问题在于他自己,他一直就想找个情投意合的女人结婚,然后老婆孩子热炕头,平平淡淡的过着一生,简单且幸福,这便是他的理想。充实的工作,美满的家庭,孝顺的子女,这些便是孙齐天一直想要的,正在朝着那个目标进发,要不是这次来洪荒,自己请了半年的假,兴许这半年的时间,自己都已经找到对象了吧。
因为他知道,他的老妈老爸一生所求的便是这份简单平静的生活,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好,其他的都不重要,而他自然是追随其脚步,满足那份平淡。
所以对于暗幽冥的纠缠,尤其还是个光凭长相就属逆天级别的男人,孙齐天总是会产生心理上的排斥,拒绝。他的父母同样惊为天人,可他们是相互的,自认长的还算过得去,至少对得起社会大众,在人群里也就出彩那么一丁点儿的孙齐天真的认为他跟暗幽冥是属于完全不同世界的人。
就相当于两条平行线,是怎么也不会有交际的。
喜欢,喜欢自己什么?喜欢自己的貌似平凡,还是什么?真搞不懂这个男人的眼睛是怎么长的,总而言之,这个男人不仅神经不正常,眼神也不好,那个性就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个极品,不对……是极品中的极品。
他是听不懂拒绝,还是听不懂人话啊!有他这样人嘛?都明明白白说了不喜欢他了,是把自己的话当成耳旁风嘛!
“天,累了吧!走了这么久也不见你休息,不知道我会心疼嘛!反正不周山就在那里,又跑不了,你干嘛就像在冲锋似得,死命的跑,拼命的赶路,你看才几天你都瘦了。”一手爱恋的摩挲着孙齐天的脸,疼惜极了。暗幽冥的声音里总会带着一些慵懒邪魅之气,却又异常的好听,这是个把天地间所有好处都占光的男人,这片洪荒最宠爱的生命。
自己会跑,那么拼命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早点把事情办完好彻彻底底的摆脱这个神经质的男人。亏的他如此逆天出色,为什么脑子就不能再清楚一些,喜欢谁也比喜欢他好。
至少自己就不会乖乖听他的话,相处不久,可做出来的事情全是忤逆他的。
他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别看暗幽冥平时庸庸雅雅,懒懒散散,挺好说话,很是无害,可孙齐天就是知道这个男人绝对是个强势到极致,到可怕的男人,喜欢一切尽在掌握中的存在。
这样的人留在身边不是给自己找罪受,自己气自己嘛!他怎么可能乖乖的听话,怎么可能放下男人的尊严,在暗幽冥面前承欢受宠,光是想到那种画面,他自己浑身都在起鸡皮疙瘩。
所以孙齐天最后的总结是,这个男人就是皮痒欠揍。
要不是自己打不过他,以孙齐天的本性脾气,早给对方一个过肩摔,最好全身被摔断骨折。
可眼下…………
自己能怎么办,只能先忍着,他是大丈夫,能屈能伸,尽量能屈能伸…要冷静……要淡定…
最后,实在忍无可忍的孙齐天淡定不了了。
“你摸够没有,摸够没有,你这是要我休息嘛,还是想趁机占便宜。”被男人点了周身麻xue瘫软在怀中的孙齐天暴吼了,估计任谁被人搂在怀里,说的倒好,是让自己好好休息休息,其实才到路边大叔下休憩,就开始对自己上下其手。
刚才,这个死男人竟敢把手伸到自己衣衫内,捏了一下自己胸前的凸起,就像是在挑逗一般,这要是还能冷静的话,他孙齐天就该成圣人了。
“不能怪我,都是天的所,谁让天的身上这般香,这样抱着你根本就是在诱惑我,而且天的皮肤好好摸,柔软且韧性,当真是刚中带柔……”暗幽冥肆无忌惮的说着,而孙齐天的脸是越听越黑。
香……他是女人嘛!柔软……韧性…………刚中带柔,暗幽冥其实是个变态色狼吧!而且是披着绝世人皮的变态大色狼对不对。
对自己上下其手还敢说是自己的不对,鬼才想要他抱。
“好了好了,我不摸了行不行,真是的,天总是这般小气。”见孙齐天已经快气的眼冒金星,头冒烟了,暗幽冥才稍作收敛,可是却把孙齐天抱搂的更紧。
怎么就这么依恋,这么放不开手,让自己这样抱永生他都不会嫌腻。
小气……这个家伙还敢说自己小气,孙齐天的头顶真的开始冒烟了。因为气到了极点,反而一个字吐不出来,要说的话就那么被卡在喉咙,不上不下的,脸都给涨红了。
“天,你怎么都不说话,是不爱说话,还是不想和我说话啊!天,我现在除了知道你的名字,其他的是一无所知,这怎么可以,你可是我喜欢的人,怎么能什么都不知道,天,你生辰是什么时候?我除了知道你叫孙齐天,天你还有什么可爱好听的小名没有……天你家住在哪里啊!我有的岳父岳母是否尚在,天你什么时候带我去家你的父母亲……放心,像我这么出色,独一无二,百里挑一的好男人,你父母肯定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