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时韵他们离开不到一刻的时间,绝代就已经清醒了过来,被汗水侵shi的发丝,黏在了脸颊上,他长舒一口气,越有艰难的撑起自己的身体,还是提不上力气。但总算思绪逐渐理开,那一晚上的事情。
“对不起。”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带着颤栗般小声抽泣,而那把握着匕首的手,因用力过度骨节苍白。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是因为伤了我所以愧疚,所以明知道做了后悔,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施行。
可是风华,我要的不是你的对不起。
你知道吗?风华,就算你要绝代的命,绝代也会给你。
那时候,你一定哭了吧。
而那段时间,你一定因为这个决定十分难安。
可是作为你的男人,我却不能在第一时间察觉你的异常。
而事后第一句话却想要的是你的解释,我实在是太笨了,我的风华可是最优秀的女人,你所做的事情,自然会有你的原则,而我也永远选择相信和支持。就算你要绝代的命,这又如何,只是希望你别活在愧疚中,因为你的绝代还活着,只是不能在你需要我的时候,立刻出现在你的面前。而且未必不能再见。到时候,我会让所有逼迫你的人全都消失。
不得不说,绝代很绝,说白了,就是爱情神经病。一个疯子,就算所爱的人要他死,他一样义无反顾,就算爱人杀死了他,他也不会在对方身上找原因,他只会想到的是自己不对,理解包容再理解。这就是绝代,但这仅仅是因为关系到风华的事情,而离开风华,他依旧是那个沉着,冷静,谨慎的那个绝代。
绝代试着下床,望着这一屋子的摆设,笑了,想不到自己坠入大海,就要葬身鱼腹的时候,穿越了,这么荒谬的时间居然出现在自己的身上。若是一个月前,有人告诉自己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就是宁可相信世界末日的到临,又或者说地球上会外星人居住这一类的事情,也不会相信,自己,对,就是自己会穿越到古代。最主要的是,自己从来不看小说的人,来了一场这样的奇妙之旅。
他伸手去摸自己被匕首刺伤的腹部。就算是绝代,此刻也是平地一声雷,惊得不轻。手忙脚乱的将仅剩的这一件滑丝白色里衣扯开,露出的是白皙光洁,毫无伤痕印记的平坦腹部。这怎么回事!怎么可能会这样?将手抚在本应该有匕首痕迹的地方。能感觉到身体带有的体温,没有伤痕,居然没有伤痕!那自己居然是魂穿过来的!,绝代一个用力转身,却猛地感觉脑袋发黑,一阵晕眩让他倒退了几步,却撞在了旁边的书柜上,书柜上的纯青瓷瓶也一个不稳,摔在地上,多好的瓷瓶,纯青无杂色,均底印的是当代有名的瓷器世家所著,是那是时韵很是喜欢的一件收藏。但破碎的瓷片,洒落一地,表示着,它已经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模样。
绝代身子摇晃的走进镜面,铜镜印上他的脸,与之前毫无异样的脸。
但他清楚地知道,知道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看来自己的身体早已经被鲨鱼分食了吧,也就是说,他魂穿了,除了有着风华的记忆,其他的都没有了。
美之过分的脸,此刻有些Yin沉,这不是他要的身体。
风华留的伤痕,岂能如此轻易消逝。
作者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