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戏演出成功。
不过,在演出的过程中却时常掺杂着这样的叫声:
“你,你离我远些,莫要把我衣服弄脏了。”于是我抱的更紧了。
“你,你莫要往我身上蹭,这还是我前天刚换的衣服呢”。我忍住呕吐的欲望,继续蹭。
爷什么都吃,就是不吃眼前亏!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终于,在爷大尺度的牺牲自己形象之后,堡垒被成功攻下。
这时院子里陆陆续续有小孩子进来了。
出屋之前,堡垒又发话了:“在下明白纪兄之苦,但是还望三思,纪兄若是愿意,可以在寒舍多逗留几日,但这终非长久之计,况且人言可畏,希望纪兄也能为在下考虑考虑。”
简而言之,你是个同性恋,我可不是,还是早点滚开,免得耽误我把马子,但是看在你如痴如醉离了我就不能活的样子,就多留你几日好了。
果然,人对于能够满足自己虚荣心的人或物多多少少都会宽容一些,我现在就觉得这小子态度和语气就明显改善很多,看来剩下这几日会比较好过。
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了爷的绝顶英明。
伸出脑袋来往院子里瞅瞅,这小子竟然还真有些为人师表的范儿,正领着小孩子们念书呢。闲极无聊,我决定受点古文化熏陶,就支楞着耳朵听了一下。就听见十几个小孩子一起在念:“君子之道,譬如行远,必自迩;譬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宜尔妻孥。”
没有能听懂的,还有登高为什么就得自卑呢,真让人费解。
世人总以为巫族的小孩子学习巫术就行了,巫术的学习并非每个巫族人都可以做到。按我的理解就是,能够学习巫术的人的细胞的排列组合跟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天生的。除此之外,巫族一样也需要发展与生活。但是这么多年来,由于巫族人数始终较少的缘故,绝大资源还是存在于凡境。所以有很多巫族人都混迹在凡境中,反而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我跟长风都是这方面的代表。我们那时纯粹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能够让婆婆过上更好的生活,选择了在镁光灯下的人生。值得一提的是,巫族人允许与凡境人恋爱结婚,但不得孕有子嗣,否则就会受到很可怕的诅咒。小的时候族长就反复跟我们强调一个历史中的案例,预防效果不知有没有,但是很显然我们纯洁的心灵都被玷污了。长风还被玷污的尤其严重。小小年纪就开始早恋。
提到巫境,我倒想起焰翼了,虽然就离开这么几天,但还是蛮怀念的,焰翼常年居于雪地之中,但是有四季变化,该热时热,该冷的冷,该发芽时发芽,该掉叶子的掉叶子。就是多了一个白色的底座而已,不过这底座确实漂亮。
要快点找到焰翼才好。
想到这儿,我决定出去走走。
穿过院子的时候,我瞄了一眼,小黑炭正卖力的念着。
走出院门,四处看看,周围的人家还是少的可怜,还稀稀落落的,再往前走,就是沙漠了。
一堆巫族人跑出焰翼,聚集在沙漠里,还真是奇怪。
我以前没到过沙漠,从电视上来看应该是跟个大烤炉一样才对,一年四季都只有一个夏天,没有水,大家都烤的跟个果脯似的。
这会觉得,电视上完全骗人嘛,果然凡是还是要自己亲身经历,不能盲信。
不过沙漠也很漂亮。一望无际的沙漠里,到处是光滑的弧度,上午的阳光洒下来,亮晶晶的闪啊闪,感觉倒有点熟悉。远处有两三棵绿树,迎着风有了些许的晃动。
秋风无声暗净沙,少爷我骑马走天涯。
一种豪迈之情油然而生。
说到骑马,就想起了我和长风小时候的事。
十四岁之前,我和长风一直在争执谁大谁小的问题,原因很简单,我们对自己的年龄都处于很茫然的状态,我是孤儿,他也是。但我个子一直比我长风大,所以我一直坚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经常为这个事情跟他大打出手。后来他慢慢就接受了自己较小的这个事实。在我挑衅似的说着“来给哥倒杯茶”时也不再辩解。但是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巫记变色了,我们俩目瞪口呆。我才明白这小子确实比我大。
他一次性的还清了前几年来因为年龄问题我在他身上所讨得便宜。
那天之后,我就瞪着自己肿的像灯泡一样的眼睛每天使劲转着脖子看自己屁股上的巫记有没有变色。
两天之后,看着自己屁股上由红变黑的巫记,我不知是喜是悲。
但纪长风比本少爷大这个事实,本少爷是无论如何也抹杀不了了。
虽然就悲剧的大了两天——
呃,好像有点跑题了。
事情发生在我们俩七岁的时候。
那会可是血气方刚的年头啊。
我们俩在一起,也没有其他乐趣可供娱乐,于是我们俩就整天在院子里那棵大树下打架,谁输了就当马被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