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观的阎濡驭只是微微侧了头,不说话。忠臣义士、jian臣小人、上古圣人、荒唐昏君又如何?这天地,从来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若按照这故事的步调,很快社稷就会被匡复,所以他只是能够理解这些生活于其间的人们的感情,却无法感同身受。现代社会的节奏太快,他只剩下了嬉笑怒骂的表象,失去了感情丰沛的内心。如今这模样,也不知是好是坏,但求不愧于心。呵,好怀念曾经随心所欲的自己,心之所向,即为剑之所指。
既然听到了和谈的消息,那么拓跋瑜的出场一定要快了。毕竟,能够激起举国上下激愤的事件已经快要开场,早一步准备就多一步胜算。嗯,万事俱备,赶紧地回去过几天就把主角放出去吧。阎濡驭边走边想着日后的打算,然后买了一路新鲜可口的吃食。哼哼,你们以为他会把身为前宅男时只会泡泡面的事情公之于众吗,鱼唇的中原人们。
来时提着一口气,去时因为已经尘埃落定而松了心神,自然速度没有那么快。不过小阎也不在乎摸黑赶路,人家怕黑的毛病早就被威武雄壮的恩师大人发现,然后以毒攻毒治好了。那个啥,只要不出现墓地、鬼火之类的,他都能健步如飞。只是,绞尽了脑汁的作者君会让你一路平安吗?那是绝壁不可能的好伐,人家还要凑字数呢!于是,空无一人的山涧间突然出现了一伙耀武扬威的山贼。尼玛不都是说“穷山恶水出刁民”吗,这里这么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肿么会出现这么一群不长眼的东西?!很浪费他老人家的时间和Jing力诶。阎濡驭自认是大几十岁的老不死了,怎么可能还会活力四射地做出“哪里不平哪有我”的蠢事嘛。至于用自己的名号惩恶扬善的那些事,你们不都心知肚明那是客户要求的啦,才不是他吃饱了没事干主动凑上去的。
“喂,这里是我们黑风七杀兄弟的地盘,要过路,先交上二两银子来。”事实上,大部分有组织有纪律的山贼都是很遵守行规的,他们不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调戏路人、难为穷人也不会对商队漫天要价。毕竟只要名声坏了,别人宁愿绕远路都不走这里,没有收入岂不是要饿死了。要知道,淳朴的古代人还是很相信风评的,即便他们中的大多数一生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二两银子对阎濡驭来说不算多,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路人而言,那就是天价,因为二两银子足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吃上半年。看来这群小子应该是新来的,只知道死捞钱,不懂竭泽而渔的道理。看他好欺负是吧?呵呵,让你们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一字劈叉、屁股朝后平沙落雁式、半折腿、麻花手、馒头脚、猪头脸。不过是在这些家伙身上演练了一套军体拳,成果却颇为可观。啧啧啧,都道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又说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么说来这个小山寨的头头也不怎么样啊。刚刚活络了一下筋骨的阎濡驭吁了一口气,有些不满意。这么弱,在保卫边疆的将士们每年例行的扫荡中是怎么活下来的?还是说,有人看出了天下大乱的苗头,趁着大军和关外蛮夷对垒、无暇顾及然后早早出来占山为王?如果真有这样的能人,那这个破山寨还算有所为。当然,这是在没有自带金大腿的主角横空出世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的。
“大侠手下留情!”喏,戏rou来了吧。阎濡驭脑袋里灵光一闪,完了,这不是毁了主角出场的那一幕吗?在他的印象中,主角在沙场几乎战死的时候,被一个游牧民族和汉人结合生下的美丽姑娘,从被准备垒成京观的死尸堆里扒出来的。咳,口味是重了点,那不是他高中时流行“虐主流”吗?他写这本《帝耀》的时候还算是挺住了自己的节Cao。哪像同行的一位冷血大神,生生用自己的笔为自己笔下的主角配角向观众展示了一把什么叫做“拿什么整死你?我的角色”。他胆儿这么肥,连《满清十大酷刑》都观摩过的人也只看了一半多,就毛骨悚然地退订了,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和那位打交道。
闲话少提,背后这位开口说话的男人便是他在整本书中设计的一个类似于诸葛孔明的角色,只是没有老婆,没有他那么帅,双腿不良于行,心理吧有点儿扭曲。反正阎濡驭对他是抱着“飞鸟尽,良弓藏”的心思,就是不知主角到底会拿他如何。大概是因为姑娘的戏份被他蝴蝶了,因为原著中拓跋瑜的第一个被他承认的师傅是姑娘的叔父,一个百发百中、五箭连珠的神射手。接着就听到了两国议和的消息,然后就准备回乡。要是他不去截胡,完不成任务,死狐狸一样儿的科长指不定还要给他加上多少违约金呢。这年头,做男人不容易,做个为了娶媳妇努力攒钱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啊。阎濡驭自恋的一逼了。
“好汉请留步!”尼玛你烦不烦啊,等着主角来勾搭你会死嘛,拉着大爷一个路人你想干嘛?!差点就掩面而逃的阎濡驭急冲冲的步伐硬是被叫了停,听到后头轮椅上那四个车轱辘坚持不懈地“吱嘎”响,头皮都开始发麻。他其实一点也不想打乱剧情,他需要补完的部分就只是让主角和前任大元帅的女儿喜结连理,这样先和配角认识了绝壁会被后脚路过的小心眼的主角记上一笔的,要是配角不如原著中得主角信任,搞不好弄出什么蝴蝶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