吩咐苗族姑娘给自己买了一套当地的服装,换上之后,除了头发和气质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像现代人之外,至少不会让人第一眼就觉得怪了。
蒋少卿一天都没有出屋,就连午饭都是在房间里解决的。他在房间里发现了几本书,随手翻了翻,发现这里的文字果然和自己认识的有差异,而且印刷的排列方式还是横排,并多了一些很怪异的符号。
费力的分辨半天,发现十成中最多能弄懂一成。从冠盖满京华的贵公子变身成为了文盲,蒋少卿没用多少工夫就坦然接受了。比起高高悬在头上,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落下来的利刃,其他一切都不足为患。
可以说就在等死中,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夕阳散布者余辉,光线几经明灭,本来还算寂静的苗寨慢慢喧哗起来,应该是那些出去游玩一天的人回来了。
蒋少卿站在窗前向下望,看到五六个青年男女从远方说说笑笑的走了过来,个个神色都有些疲惫的样子,但眼神明亮,显然玩得很开心。
他听到有人上楼的脚步声,耳朵动了动,辨认出来是那个领他过来的苗族姑娘。很快,脚步声就到了门口处,咚咚的敲了几下门,那姑娘在外面叫道:“蒋先生,下来准备吃晚饭吧!正好其他几位客人也回来了,大家都是年轻人,认识一下做个朋友也好。”
蒋少卿垂眸思索了几秒钟,就转身去开了门,冲那姑娘点了点头,嘴角弯起一个微笑的弧度来:“我好了,下去吧。”
苗族姑娘看他出来,晃了晃神,眼中露出惊艳的神色来,捂嘴吃吃的笑着说道:“蒋先生穿我们苗族汉子的衣服,还真是好看!我还真没见过谁能把这身衣服穿的这么有味道,哈,一会儿大家都有眼福了。”
蒋少卿听了,也不扭捏,只是洒然一笑:“姑娘还是先带路吧。”
苗族姑娘只得在前面领路,只是一边走,一边还频频回首,从蒋少卿的角度看来,她的脸颊可是越来越红,就连耳根后面,都是粉粉的一片了。
蒋少卿知道自己的皮囊有多惑人,自小到大经历下来,早就淡然不惊了。说起来,他身上这身苗族男装穿在他身上,的确是有一种夺目的美感。白色的对襟小褂,白色的阔腿长裤,袖口和裤腿处各有一圈金色的绣纹。本来还有一件宝蓝色的马甲,但因为天气热,也就没穿。
此处是白苗,倒符合了他的穿衣口味。
其实这样的民族服装,很容易让人感觉傻乎乎的,但蒋少卿一头鸦色长发顺顺的垂下来,搭配着那一身白裤白褂,不似穿他的雪白锦袍一般翩翩,却自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韵味。
果然,这一下楼,那几个玩了一天累惨了的青年男女,方一进门就被彻底的煞到了。
“哎哟!这哪儿来的美人啊……”静了数秒钟之后,其中的一个染了黄头发的青年怪叫道。
“的确是美人,”另一个男的把身上的包丢到竹椅上,眼睛眯起来,耳朵上一颗闪亮的耳钉分外醒目,“果然是山明水秀的地方才人杰地灵,大都市的妖Jing们见多了,突然见到这么一位原生态,真是晃眼啊!”
蒋少卿像是没听到一样,神色淡然的接着往下走,他注意到,第二个男人开口的时候,旁边离他最近的一个长相颇有些男生女相的少年,眼神先是黯了一下,接着看向自己时,目光无比复杂。
大厅里有四男二女,看起来是都是成对的,蒋少卿生活的朝代男风颇盛,虽然他没有试过这口,但也一眼就能看得出来,那个戴耳钉的和那个男生女相的,应该是那种关系。
看来这里,也是流行玩男宠娈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