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顺利进入了高中,同一所学校,但我不再是A班的学生了,是的,这所学校里的学生都太优秀了,哪怕我再努力,似乎也赶不 上,不过我不会再因为这件事而感到沮丧,因为后来的日子我逐渐和杜琛熟悉起来——现在想想,是我单方面的以为我与他熟悉起来罢。
他不出所料的进了C班,我们同一个年级,教室挨得不远,我经常能在楼道里看见他和朋友追逐打闹的身影,可惜的是我们换了寝室,他住在了我的楼下,我们没有那么多相遇的机会了,但那又怎么样呢?
毕竟他曾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我是他的朋友,毕竟他不曾用嘲讽鄙视的目光看过我。
年少的我觉得,朋友的含义,不外如是。
可是他好像很忙,他有那么多朋友,他每天从走廊里和他的朋友打闹着走过,他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
我没了学习的心思,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杜琛的身上,但我又不敢真的走上前去和他说话,去问他,当初饭桌上说的话算不算数,我们真的是朋友吗?不管我想了多少遍,我都不敢真的去付诸行动,那时候的我,还很懦弱,胆怯,我缩在教室的角落里,像个偷窥者,关注着杜琛的一言一行。
或许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有一天,我们两个班一起上体育课,在跑步的时候,我脚崴了。
崴脚这种事在我的人生中只发生过那么一次,可就是那么一次,让我们的距离,逐渐缩小。
送我去医务室的是他——因为当时他离我不远,也因为周围的同学或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了我受伤这件事。
在接下来的高中生涯中,我那么庆幸我的同学们的忽视。
“人缘这么差,”杜琛拽着我的胳膊将我扶起来,打趣的笑:“没人扶你?”
“嗯,”我低着头,不敢看他,轻声的应着。
这样的回答可能让杜琛有些意外,他还想说什么,但见他过来扶着我,刚才忽视我的同学们陆续走过来询问我怎么样了,杜琛没了询问的机会,他摆摆手,拒绝那些马后炮的同学,领着我朝医务室走去。
我并不想去医务室,可我想跟他待的时间再长些。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杜琛不说话,而我不知道说什么。
杜琛的力气很大,他稳稳的扶着我,我的胳膊碰到他的小臂,我能感受到他小臂上流畅有力的肌rou线条,我垂眸就能看见他迈开步子时透过宽松校服露出来的结实漂亮的大腿肌rou轮廓。
他真的是一个很爱运动的人,我思绪跑偏,脑海里浮现了许多杜琛运动时的样子。
我没有发现我脸上的表情有多花痴,但他发现了:“想什么呢?笑成这样?崴个脚这么开心?”
“啊?”我呐呐的抬头,没反应过来,嘴里就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想你......”
后面有过一瞬间的尴尬,但很快被杜琛的大笑淹没了:“哈哈哈,没发现王进你挺会撩啊,怎么地,送你去趟医务室你还要以身相许不成?”
“以......以身相许?”
“不愿意啊?”他忽然弯下腰凑近我的脸。
我吓了一跳,目光不知道放在哪里,只好盯着他黑漆漆的眼珠子一动不动,语无论去的说:“不.....不是......愿意.....愿意......”
他捏了捏我的脖子,有些暧昧的开口:“可要记住你说的话哟,小进进。”
轰!
我的脑海里炸开了一朵一朵的烟花。
现在回头去想,我真是蠢,把别人随口一提的一句话记在心里那么久,并且为之付诸了那么多行动——也不知道懦弱又胆小的我当初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
我去门口关灯的时候侧耳听了听,没有听到门口有声音,看来那个要送我向日葵的人已经走了,我关了灯,转身回了卧室。他的离去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这个人的一切和我已经没有关系了。
毕竟我现在只有一条腿勉强可以行走,如果再失去一条,假肢怕是也救不了我——我不惧怕死亡,只是死掉很无趣,活着也是,但与我而言两种无趣的区别在于,活着可能偶尔还会思考一下无趣这件事本身,这算不算一点小乐子,我一直都没想通。
我不知道的是,我以为没有响动就等于已经离开的那个人,只是安静的坐在了我的门口,他坐了多久,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