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多级,又打出了这套装备,肯定上不来。当然我自己又练了几天。我把东西全卖了,口袋里全部装满了苹果和西瓜,走到现在只剩下4只苹果了。
在游戏里,水果是用来补血的。想到在那么大的口袋栏里全部装满水果,我心中涌起一阵感动。
[菲菲鲁]不错啊!能够看一眼狼居胥峰的落日,就多算死几次也值啊。
[灯火阑珊]狼居胥峰?又是你自己起的名字?
[菲菲鲁]第一次来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这个名字。我见多了,在网上杀来杀去,最后也只落得个“赢得仓皇北顾。”
[灯火阑珊]PFPF!你总是让我吃惊。可是你还在PK。
[菲菲鲁]所谓回头无岸啊。PK已经成了我在网上的生存方式了,喜欢也好,厌恶也好,都只有继续PK下去。
[灯火阑珊]菲菲鲁这名字给我的感觉是一个看着卡通片的小女孩,可一出口却是满嘴的深沉哲理。
我不知如何回答。鲁菲菲是我的小学同学,一个很乖巧很害羞的女孩子,我跟她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可是很多年过去了,她的名字却一直留在我心里。也许这就所谓的朦胧初恋。
一阵异样的喧闹,我惊觉民警来了,老板正大呼小叫地让我过去招呼。上网的客人们一个个不情愿地放下鼠标,掏出身份证放在桌上,我也连忙向灯火阑珊说有急事要退出,然后把身上所有的血瓶都掏给他。临走时他再次要求加我为好友,以便可以随时找到我。我稍稍迟疑了一会,最终答应了。
《落日》第三章
评论(0)发表时间:2006年9月3日 3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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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放心吧不会的,我们家向来手续齐全,依法经营。”老板和我两个前呼后拥地围着片警,不住点头哈腰,递烟点火。因为有所准备,总算还顺利,满大厅中只有两个女孩没带身份证,而她们俩一看就不是坏人,而且已经成年。片警也没过份为难。
“总之以后规矩点儿。”
“是是是。我们一直很规矩的。”
片警转头盯了我一眼,面孔一板,压低声音问:“还规矩呢,你怎么还在这儿?”掉过头去对老板说:“你们自己在门口写着不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却弄来个未成年人当网管,好大胆子!”
老板忙赔笑脸:“只差几个月了。其实他在我这儿反倒好了,不然没上学,跑到社会上瞎混,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我强压着满心的不痛快,像小鸡啄米一样频频点头。我没满十八岁怎么了?我退了学又怎么了?我国的民法通则上说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我是成年人。
我在心里暗骂着,嘴上却一字不吭。跟他们说也没用。无知者无畏。你要一争辩他们反过来叫得比你还响。别说跑到网吧上网的小孩子多,像我这种自身不满十八岁的网管也不算太少,要是较起真来,尴尬的恐怕是法律本身吧。
我爱读书,却不爱上学。具体地说,我感兴趣的东西都不考,考的净是一些我不屑一顾的东西。高二时因为跟校外仇家打架,惹得全校不得安宁,只好退学。不过也好,我在电脑城打了几天工,转头来这里做了网管。
打发走了片警,老板用脚尖踢着柜台下面一只纸盒对我说:“你什么时候去换哪?这次买回的三十张网卡才几天就坏了十六张,还有这些鼠标,你是不是买了水货?”
我满不在乎地说:“这屋里的机子哪台不是水货?不是水货你买得起吗?买的时候要便宜,用的时候要稳定,哪有这种好事!”
“那就这样让它一直坏?”
“我明天去换还不行?”
***
回到游戏中,发现灯火阑珊已经呼了我好几遍了。我懒懒地应了一声,告诉他我的位置。我在中心广场上摆了个摊,把在现实中卖不出人民币的装备拿到这里换落日币。这个世界里的囤积居奇通货膨胀已经到了神话般的境界,不过也正因为此,才显得特别刺激。摆好摊我就起身去给客人倒水。一个客人暴跳如雷地大骂什么破网吧,机子怎么突然熄了,一检查差点气死,他把接线开关给踢关掉了。
回到显示器前,灯火阑珊已经到了,正围着我的小摊乱转,并不住对我喊话,我连忙答应。一看我摆的摊,东西早被抢购一空。
[菲菲鲁]下山的时候血瓶够用吗?
[灯火阑珊]一个都没用,我全留着呢。下山还补什么血,给怪物一碰一下就飞回城了。
[菲菲鲁]你可真会搭死亡便车啊!那经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