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就趴在这儿,傻乎乎看着医学院的动静,蚊子打我跟前儿过都都不咬我,大家也都瞧不见我。”
医学院在法学院斜对面。
俞迟又是一个问号:“为什么偷看?”
阮宁笑了,这个秘密总算不是件丢人的事情。她说:“你们上午十一点下课,下午四点半去试验室。我站在这里,总能看到医学院的学生经过。以前有一个印象,学医的人的手很白,无论人长得怎么样,手却总是十分干净的。看到你们,我那时总是羡慕,因为我是个邋遢的姑娘。”
俞迟了悟:“你是为了找人?你为了看谁?”
阮宁有些犹豫,她不再打字,用了语音:“俞迟,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
俞迟也用语音:“一般般。”
“能不能……委婉一一点?”
“很少人会喜欢的好看。”
阮宁觉得跟直男交谈像是快死的人被拔了氧气管。
她换了个说法:“那你觉得,我的五官有没有哪里长得有一点点好看的?”
俞迟说:“乏善可陈。”
阮宁手痒痒,很想换手机,她说:“哦。”
俞迟倒是很认真地用着大学时的第一批智能手机,他念旧,这手机用好些年,屏幕早已经花了。俞迟一时想不起说什么,轻轻抚摸手机,再认点开时,屏保是他毕业时和别人的合照。照片上的自己柔和而明亮,看起来并不如平日的冷漠,这是阮宁眼中的俞迟。这样的角度瞧着这张照片,瞧着阮宁眼中的自己,仿佛自己也变成了阮宁。
是啊,他娶了一个普通的姑娘,一个别人想象不到的俞迟会去娶的姑娘。
毕竟,只有费小费才能配得上俞迟,毕竟满园子父亲还在的将门千金才能配得上俞迟,对不对?
是谁,也不会是阮宁,对不对?
他能想象熟悉的人怎样去猜想,俞迟团了个雪球,砸向了视线极暗淡的远方。他人生中鲜少有什么不规矩的时候,习惯了命运带来的逆来顺受。nainai死的时候是这样,远赴英国的时候也是这样,变成俞迟或是宋中元的时候依旧是这样。
唯一一次向天抗争,唯一一次为了自己。
为什么娶了阮宁?
通讯录中命迟对阮宁的备往是“皮蛋”,俞迟有时颇刁钻,有时也朴实。他认为阮宁是一颗“皮蛋”,因为“皮蛋”是一道黑暗料理,很少有人喜欢。因为皮蛋顽固却弹得很高、跳得很远,因为皮蛋无人留意不起眼。
俞迟对“皮蛋”说:“我下面说的是实话,而这些话放了很多年,如你不问起,预备你死后照旧烧给你,因此现在说来显得有那么一些难得,可是也不见得你非听进去不可。”
“阮宁同学只有微末的姿色,上帝可以做证。因此,很少有人会喜欢,很少有人会觉得你灿若明珠玫瑰,很少有人会看到你的眼睛就心里慌乱,很少有人怕失去你而不得不跋山涉水,很少有人把生命过成一条弯又不眠不休快马加鞭只为赶上你的直线,很少有人觉得只有你不是得不到不娶也没关系的姑娘,很少有人本分地喜欢你二十年又安分地准备爱你一一辈子,很少有人要不到你就不罢休,希望你注意,只有这一次的很少是得不到也没关系,之前的所有很少都是没有你不可以。因为很少有人对你毫无要求,对自己却苛刻至极。这样的人很少很少,少到难以估计。但只有我知道,少的尽头是有而非无,原因简单,因我就在,很少之一。”
第三十二章 是前行还是谜团
程可可在年少时,曾经读过一本绘本,绘本的名字叫《克洛德的后花园》,克洛德是一个小男孩,他妈为他整理了一小块土地,Jing心植人各色花草,修剪整理得十分Jing致,并留下空余,让他种自己喜欢的杂植。克洛德非常喜欢这里。小小的后花园曾种下一株白豆种子,可这种子总不发芽,无论克洛德为他浇水、施肥还是松土,都毫无动静。克洛德很沮丧,把白豆种子挖了出来,抡起胳膊远远一抛,扔到了隔壁不起眼的荒芜的小园子里。未过几日,隔壁的园子居然长出了一棵小小的豆苗,又过了月余,这豆苗变得又高又粗壮,翠绿而充满生机。克洛德简直疯了,他问这棵豆苗:“你究竟在想些什么,那些Jing致美味的食物、充足的养分,难道不是正常的植物喜欢的吗?”
豆苗说:"I am always here."
这棵豆苗,本来就是妈妈从隔壁为他借来。隔壁那个糟糕透了的园子,才是豆苗热爱栖息的故乡。
十九岁的程可可觉得这本书很有趣,二十九岁的程可可烧了这本书。
世上不应该存在这样奇怪的道理,分明的悖论凭什么理直气壮。
这世上没有谁放着豪华花园不选,而去念旧,要自己家的荒草地。
无论是程可可还是费小费,从前至今都是高高在上。就算是碰到那个令人作呕的继父,他还不是一样心甘情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费小费对自己的容貌没什么概念,但她对自己的容貌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