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让我一想起来就觉得心里很不好受。为什么,我也说不好,总觉得这是暗示什么或者隐喻了不祥,像是昭示着未来的某天里注定要发生些什么似的。我思来想去,最终明白,这种难受是出于我的担心,对我和朱朱的感情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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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关于那一年的记忆匣子,里面装满里与朱朱在一起时的事情、情绪和感觉。到现在,我不得不承认朱朱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那么深刻,她抚平了我心上的伤疤,又在上面刻下自己的名字。有些时候,她便成了我与记忆的连接物,我不再用时间日期记录人生了,而是用与朱朱的在一起做了些什么而记住那段时光。
记忆是个很美妙的东西,它有时忧伤,让人变得安静;记忆有时也是狂躁的,能让人的回忆变得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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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们正准备去打篮球。这是我提议发起的,因为到大学后整日消遣娱乐,都没怎么活动,身子早软了,所以必须运动一下,让生命重新充满活力。之所以选择篮球,而没选其他的体育项目,当然就是出于我的自私心理,因为我的篮球技术在他们当中是数一数二的,跟他们打球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
我、老陈、北色和唐果在宿舍里换衣服,这时的老陈最为兴奋,因为此时他可以跟别人比运动服和篮球鞋,我们当中没有谁向他那样从头到脚除了阿迪达斯就是耐克,为了这次打球,他还特意去买了双新篮球鞋,一千多块。他就这一双鞋子,便能顶我一身的装备。由此可见,当官的人家是多么腐败。我在心中暗想:“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本事比球技,不服斗牛(街头篮球术语,意思为“单挑”或“一对一”)。”
我刚换好衣服的时候,北色收到一条颜娜的短信。短信内容是这样的:“从此以后,我们再也不是两个人了;从此以后,我们是一个人。”
当时北色得意洋洋地给我们大声念了一遍,念完后他还说:“你们听听,多温情,多浪漫,多体贴。”说话的样子特傲慢,特清高,特惟我独尊。
“猥琐。”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并偷偷加以乜斜,然后底下头去穿好篮球鞋,整装待发。
北色还沉浸在无限的兴奋之中,他脱到一半的裤子还挂在膝盖处。我呵责他说:“行啦,快换衣服吧,就差你自己了。”
三十九
我们一行四人晃晃悠悠地来到学校的篮球场,不知什么原因,今天的球场空空荡荡,没有几个人在打球,只是旁边的一个篮球架下有两个女生在用笨拙的动作投篮。我的目光马上转移了过去,其中一个女孩身材高俏,面盘可爱。她投出的球砸在篮框上弹出,朝着我们的方向飞来,我一个箭步,抢在其他三人之前,将球拿在手里,然后递还给那个女孩。女孩用很甜的声音跟我说“谢谢”,那声音就好像在炎炎的夏日里喝冰凉的可乐一样爽快。
这个女孩叫李小然,至于我是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后面我会慢慢阐述。只是刚刚的那一幕,不知是命运的巧合,还是命运的故意安排?
唐果过来问我:“看上了?”
我一脸笑嘻嘻,没回答。
唐果又问我:“你认识?”
我摇头。
唐果说:“那你一定是看上人家了。”
我一口咬定:“没有!”
虽然之后我一再为自己辩解我没有看上李小然(至少当时我没有看上她,因为当时我只是觉得她长得很漂亮,仅此而已),但唐果就是不信,他说我刚才看人家的时候眼睛都直愣愣的,一定是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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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果并不是我们学校的,他是北色的初中和高中同学,经常被北色叫来跟我们一起厮混,长此以往便熟识了。
唐果的名字一直是我感兴趣的,就像别人对我的名字感兴趣一样。
唐果很胖,他身子的宽度跟高度几乎相等,整个人就像几个圆球组合而成的。别人也常常耻笑他的肥胖,说他从小吃糖果吃多了,才吃成现在这副巨大糖果的样子。唐果对此很无所谓,他是个心胸宽广的人,将一切看得很淡,包括女人,所以他至今单身一人。这曾一度让我怀疑他是不是下身有什么毛病等等。后来经我仔细观察,所有怀疑都是多余。
唐果是个非常实在的人,他不懂得人与人之间钩心斗角的那些事情,坦诚,是他这人最大的缺点。这让我很担心他的前途,因为在当今这个社会上,不知道掩饰自我是最可怕的,就像弗洛伊德所说的:“这就是本我与自我的区别:一个要现实的生活,而另一个,则要带上面具。”
唐果高中没上一半便撤了,所以更别提什么大学。他现在在一个电影剧组里打杂,说好听点叫“剧务”,就是哪儿缺人他就给人家帮一把的那种,完全是力气活。每个月有六七百的工资可拿,干得好还有奖金,每天中午管一顿盒饭,待遇还算可以,他在我们当中算是唯一一个有正经工作的人了。
总的来说,唐果是一个我愿意接近的朋友,因为他的单纯,因为他不会当人一面背人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