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寐见他点头的样子,又想起了昨天困扰他的问题,不禁脱口而出道:“你为何救我?”
宫无雪奇怪地看看他,回道:“昨天不是说了么,因为我是眼下唯一的郎中。”
夙寐听了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不禁有些黑线。这句话,在他的脑里回放了几遍后,竟听出些,救他是理所当然的意思。
夙寐整整思绪,复又问道:“你不问我,他们缘何要抓我,他们又是何人所谴?”
宫无雪听后,弹了弹袖子,面容含笑,道:“那,他们缘何要抓你,他们又是何人所谴?”
夙寐嘴角抽了抽,说:“一年前,江湖上惊现一把琴,名唤天回北斗。此琴据传有摄人心神的功效,弹奏时可以伤人无形,且音传千里。仿佛只是一夜之间,江湖上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却没有人真正见过这把琴。但,一个月前,却又有消息传出,此琴在明水宫。我们明水宫行事素来神秘,故江湖上不少人都信了这个传言。此事甚至惊动了四国皇室。昨天的那批人自诩正道,其实,不过是月阙的走狗。月阙对这琴,势在必得。对于这个传言,自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也是我倒霉,偏偏在这节骨眼被谴派出宫。他们自然觉得我这里,最容易下手。其实,天回北斗并不在明水宫。依我看,这琴,倒是很可能是在藏帝城。只是,千百年来,四国的人,从来都没听说过谁能活着从藏帝城出来的。这次的无妄之灾,也不知明水宫能否躲过。”
说着,夙寐抬眼看了看宫无雪的表情。
见宫无雪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地表情,夙寐不禁想,这世间有没有什么,是能让眼前这光芒四溢的人变色的呢。
看着看着,夙寐忍不住道:“你继续帮我,便是与他们为敌。我昨天说的那番话,你就当我没有说过。是去是留,但凭你自己选择。”
宫无雪似是安抚地笑笑,说:“无妨。既然已经救了你,我自然会护你周全。但,明水宫不是像我这样的人物可以进去的。送你到祁山,我就离开。”
夙寐听后,一愣神,刚有什么呼之欲出时,思路又被宫无雪打断。
宫无雪指着那四只野鸡,道:“那你为何这么早就去猎了四只野鸡?”
这句话,成功地使夙寐大脑当机。原因当然是有的,但是,他可不愿意大方承认自己是昨天晚上因为某人而失眠,以至于今天早上大脑错乱,想着要带点野果给某人做早餐,途中看到几只野鸡,忆起昨晚的美味,不由自主地就打了四只回来,提回来后,才想到要着急赶路。
于是,夙寐小公子又脸红起来。接着,又恨恨地想着,怎么自己在这家伙面前总是有失水准,自己活了十几年丢的脸还没遇见他的十几个时辰多。最后总结一句,祸水就是祸水。
然后默念了十遍色即是空之后的夙寐,又抬起头望向此时已经开始整理行李的宫无雪。
宫无雪把那些细软包起来放在了马背侧面。而那四只未拔毛的野鸡,自然是由夙寐提着,宫某人怕脏。而夙寐又因为是伤患,而坐在了高头大马上。而宫无雪看那马身无几两rou的样子,自然不好再坐上去折腾它。
最后的队形:夙寐小公子提着四只鸡端坐马上,仙风道骨的宫某人兢兢业业地牵着缰绳在前面走。
临走前,宫某人被很有逃难自觉的夙寐勒令,戴上了一顶欲遮还休的斗笠。而那斗笠是夙寐在道上随便捡回来的。宫某人在对其几次消毒后,毅然决定,得重新买一顶。
而后,在中午找到一块空地,把鸡烤了后,成员,四只死去的野鸡消失。
而这天晚上,为了能买匹马,还有斗笠,于是,宫某人和夙某人进了城镇。城镇是个热闹的地方,眼线很多,遮掩物也很多。
喜爱干净的宫某人自然先是买了顶干净漂亮的斗笠,然后便朝着那间最大最干净的客栈去了。至于后面夙寐小朋友的意见则被直接无视了。
这座城,名叫泗水。城里最好的客栈,名叫迎客居。
泗水,是个大城,是日曜继上京和陇南后的第三大城。
迎客居是连锁店,宫某人早在八九年前就听闻其大名了。据说,迎客居背后的神秘老板是天下第一的富商。当然,这不是宫某人在意的。宫某人在意的是,迎客居的设施是最干净的,迎客居的菜肴是最美味的。所以,当年没有机会,真正踏足迎客居的宫某人,这次首选迎客居。
宫某人一到迎客居外,先扶夙寐下马,然后交代店小二要一间天字房,并让其把马上的行李搬到房间。再把马牵给另一个店小二,叮嘱他好生照料。
随后,宫某人此时又走到夙寐面前,拍拍他的脑袋,略带歉然地说:“今晚,就住这吧。我喜欢干净点的地方。记住,我定然会护你周全。”
宫某人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在城里客栈多住几天的,夙寐身上有伤,虽然自己给他上的药都很有效,但病人总是应该躺在干净的床上养着为好。
夙寐小朋友,却只是狠狠瞪着那只手。瞪着瞪着,发觉那只手莹白如玉,指节修长,形状姣好,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