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朴仔仔细细地翻转着毛笔的前端,把它的前端细细地在拇指上扫了一遍,定神地把那长出小半截的毛丝抽了出来,一阵端详后,站了起来,气沉丹田,双目圆睁,握着毛笔的中段,使着寸劲,在宣纸上行书着。
墨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墨与谁混合后通过笔落在纸上,马上就产生奇妙的效果。一气呵成,水和墨渐渐地分离,形成迥异的美感。
郑俊杰看着那未断的三个大字,正正当当地处在宣纸的中央,用手指着那黑字,问道,“这第一个字是许字吗?”
连朴点点头,移开镇纸,端起宣纸用力地吹了吹,不少的墨汁从那条条框框溅开,星星点点的。
“这三字,唤许廷卿。”
连朴那时不懂写他的名字,足足被罚了三百次,写了一个晚上,这三个字的写法,烙印在他的脑海里,许久。
“许廷卿……那应该是对你很重要的人吧?”郑俊杰看着连朴眼底不同于他年纪那缅怀的光,试探着问道,“他长什么样子?”
连朴嘴角渐渐温柔了起来,“他啊,嘴巴坏,脾气也坏,心眼多得跟蜂巢似的,还古板,管东管西的……”越说越停不住嘴,“反正,不是一个好人。”
郑俊杰莫名地问道,“我问的是,他长什么样子。”
连朴那一连串戛然而断,似乎,现在回想起来,已经不记得许廷卿长什么样子了,只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倒像是一种感觉,一种,不断缠绕着的感觉。
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忘记了。”
阳光穿过那宣纸,透着那墨痕,水比墨轻,遇纸跑得快,墨落纸,很快就被纸吸收,边缘的部分与水混合在一起,慢慢地浸开,形成一道淡淡的墨晕,随着那独特的墨香,勾得人有点发晕。
郑俊杰呐呐道,“我要成角。”
连朴轻挑眉毛,听着这突然的宣言。
郑俊杰回头对着连朴一笑,“你教我写神仙哥哥的名字吧。”
他不想忘了白芍,哪怕他是自己触不可及的神仙,那么,就把自己也变成衬得上他的人,陪在他的身边,每日起来,便记住他,记住他容颜的变化。
他看得懂,那字上的感情。
人若心动,便会行动,如若心不动,行动就是枉然的。心里无花,画出来的纵然再娇艳,也没有生命力;心中无山,你也画不出来那气势磅礴的山水来;心中无人,便是那画像,也不过是那通缉的画像。
那三个字,勾勒出来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连朴回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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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有好酒吗?”许廷卿缓缓从天字号房沿着楼梯走下,对着清闲地正三五聚在一起闲聊的小二们说道,正是夜宵的时分,应了钱鑫的约,半夜时分接他去花街,现在时间尚早,正好老管家挨不过劳顿,早早地睡去了,刚好能有点时间能够让自己好好想清楚。
虽说现在是夜宵时分,但这来往的客人未免也太少了,而且几乎都说着外地的口音,走得远了,也能分辨着听出是哪个地方的人,也是奇怪。
走到靠窗的位置,窗门大开着,夜色正好,这客栈依水而建,形若船舶,像是身处在一个Jing致的画舫,带着特有的江南烟雨。
“公子哥儿真有品味,这个位置既能看到外面的槐花林,不时外面的船舫还有艺伎唱歌呢。”小二笑着说道。
几乎,每个坐在这里的人,他都会说上这一句话,能挑起客人的好心情,小费便高了,不过是改个成为罢了,何乐而无不为呢?
许廷卿回头笑道,“确实是不错,你说得这么好,怎么来客却这么少?”
小二笑脸立马成了苦瓜脸,“公子哥你是不知道啊,这外面的街啊,跟下雪似的,谁也不愿意往外走,今个儿怕是连打更都不愿意出门了。”
“哦?”许廷卿回道。
小二更是大吐苦水,“我们的工钱都比不上客人的小费,闹出这回事,钱生生就少了,今个不是有个戏班离开了吗?可他们是撒着骨灰离开了!整个街都是骨灰,谁敢出去嘛。咱们老板说了,不招待那几家闹鬼的大户,也是够得上义气,说起来那死了的戏子,啊啊啊啊啊啊!我记得了,也是坐在这个位置的。”说罢,连忙用手捂住了嘴巴,满脸惊恐,“公子公子我……”
许廷卿摆摆手,“无事,这戏子,是一个人坐在这里吗?”
小二回想了一番,回道,“我记得是,两个人,另外一个小哥儿,长得脆生生的,约莫五六岁吧,财大气粗的,那时候我在想是哪家的公子哥居然和下九流的人混在一起了。”
许廷卿的嘴角渐渐温柔了起来,“有好酒吗?”
被打断了话头的小二愣了一下,机灵的回应,“当时令的话,槐花酒最醇,公子要不要捎上二两?”
“那便槐花酒吧。”许廷卿回道。
小二匆匆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