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初霁,周大才子手持着本《经海》,像往常般出门散步。
方踏出驿馆,就踢到一个不明物体。低头看去,原来是个人,脸上青红绿紫全都凑齐了,若非那双浮肿的丹凤眼,他还真认不出来是谁。
周明轩打量他一番,又想起昨夜的惨叫声,心里就明白了。
他叹口气说:“随我进来吧。”
风历行在庭院里练功,出了口恶气后,心情大好,马步也扎得有型有款。
气凝丹田,元神合一,正追求武学的最高境界之际,冷不防地一个撞击,令他岔了气,当场摔了个四脚朝天。
始作俑者压在他胸膛上,像个怨妇似的捶打着。
“小风,你太狠心了!竟把我丢在外面一晚上,也不想想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美男,万一遭到坏人的觊觎该如何是好!”
风历行一看,果断起脚踹开。美男没见到,人不人鬼不鬼的倒是有个。
笙歌被他踹倒后,便一动也不动了。
周明轩见状,问:“他没事吧?会不会死了?”
风历行愣了愣,还是向前去探探他鼻息,片刻后,他冷冷道:“叫人拖出去,随意找个地埋了。”
笙歌倏地一下坐起身来,哭丧着脸道:“小风真没良心啊,竟然连一副棺木也舍不得浪费。”
“现在就把自己撞死,给你做副纯金的棺材。”见他一副认真考虑模样,风历行生出股无力感,没好气地问:“你找我有事?”
笙歌十分郑重地答:“有!我身无分文兼且无家可归,所以前来投靠小风。”
周明轩被他气笑了:“你不是钱多得都倒江里去了么?”
笙歌拍拍一身的尘雪,甩了甩袖口,摆出自认为最潇洒不羁的姿态:“千金散尽,但尚未复来。”
一阵漫长的沉默过后。
风历行道:“明轩,我们去吃早点吧。”
周明轩赞同,饥肠辘辘的笙歌厚脸皮跟上。随便走近间客栈,便有小二殷勤地迎上来。
“客官几位?”
“两位。”风历行跨入客栈。
笙歌摸了摸饿得干瘪的肚皮,哀怨地蹲在门外。
风历行毕竟是享受惯的人,一顿早点也丰富得能摆满整桌。热腾腾的豆浆,香喷喷的白粥,金黄色的油条,还有各式各样的糕点酱菜。
笙歌咽了咽口水,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眼中的怨念更是有如滔滔江水。
风历行视而不见,吃得津津有味,连喝豆浆时还发出不小的声响。见他们斗气,周明轩不由暗自偷笑。
不远外传来了叫卖声,粗狂的嗓音吆喝着,刚蒸起的菜rou包,鲜美又多汁,三文钱一个,两个五文钱。
笙歌的眼睛刷地一下亮了,忙走过去,双手伸进蒸笼里,一手抓一个,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
虬髯老板自豪道:“客官,我媳妇做的包子,可是麓城最好吃的。”
笙歌唔唔地应了两声,低头继续啃包子。
等他吃饱了,笼里菜rou包只剩一半,笙歌又抓多几个,往自己怀里塞。
“客官挺豪气,九个包子收你二十文钱好了。”
笙歌略略算了算,的确很实惠,于是道:“好吧,看在你做生意老实的份上,也不问你要啥Jing神损失费了,吞下这么难吃的包子算我倒霉。”
卖包的老板高举起拳头,乌云盖顶。
笙歌被怀里热呼呼的包子烫得舒心,眯起了眼:“估计你平日沾花惹草,晚上又没把媳妇伺候好,她做出来包子都是酸的。”
无赖见多了,这么欠打的无赖还真没见过。
老板一拳接着一拳,一脚接着一脚,打得不亦乐乎。
笙歌蜷缩在地上,不求饶,也不吭声。
客栈里的周明轩看不下去,刚起身,便被风历行给按下。
老板打得过瘾了,连手背都酸酸痛痛的,恶狠狠地道:“要是再不给钱来就去官府!”
笙歌擦擦鼻血说:“真没钱…你打死我算了……”
老板懒得再废话,看样子是没得商量。
笙歌晃悠悠地爬起身来:“要不这样,用这东西抵你的包子钱。”
老板哪里见过红色的玉佩,老大不乐意,掂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细看。
“你可要好好保存,我会来赎回去的,还指望它换小风的处男呢。”
对面街道的客栈传出轰地一声。
眨眼间,有个贵气少年窜到眼前,一把抢回玉佩,丢下了一锭银子。
然后,揪住笙歌的衣领,像拖扫帚似的将人拖走。
周明轩端着瓷碗,默默看着遍地的狼藉,随后长叹一声。
风历行这一发火就劈桌子的习惯,啥时才能改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