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未晴还在忙着攻克眼前的题目,指侧有些红。她买的新笔是速干型,缺点是没有橡胶防护套,亚克力外壳的笔握处做成螺旋纹路增大摩擦。刚写几笔还算顺手,字数多了以后就有些磨指侧。她暂时放下,打开保温杯。
咦,你换新水杯了?同桌发现她的变化。
沈未晴上一个保温杯是深蓝色,沈母公司过节发给员工的小福利。款式朴素,保温性能也一般,她凑合着用了一年,周末在补习班被课间路过的同学不小心碰掉到地上,砸出一个坑。同学万分抱歉,想要赔她个新的,见她并非故意,沈未晴没有刁难,摇头不用。
反正这杯子的质量本来就不太好,她早就想换一个,又觉得太浪费。现在终于有个理由,还得感谢她。
重新坐下后,沈未晴问许星辙:你那个杯子好用吗?
他当时正在看书,没想到会被主动搭话。或许是因为两人各揣心思,欲盖弥彰中更显生分,明明几年同学,座位从来挨得那么近,却很少有私下闲谈的时刻。说不熟,沈未晴偶尔觉得,这班里最了解许星辙的除了杨孟,就是她了。说熟,她却连他有什么爱好都不清楚。
她只是会在转身找东西时,刻意偷看他颈间那颗痣。
这就是她对许星辙做过最出格的事情。
补习班座位通常不固定,谁来得早就可以任意选择。那日他们都卡在差不多的时候到,只有靠前排的位置没人坐,临时组成同桌。
见许星辙经常拿着那个暖水杯,她便问他一句。
还可以。许星辙刚才目睹了水杯受害的全过程,挺保暖的。
我想买个粉色的。她又道。
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追求酷和特别,对粉色这样过于刻板女性化的颜色通常嗤之以鼻。许星辙以为依照沈未晴的性格,不会喜欢那样粉嫩的东西。她的嘴角虽然天生上翘,却不常笑,略带下三白的眼睛抹去少女的甜美,平添几分寒气。无论沈未晴多少次看他,许星辙都会因为这样的眼神,觉得他们之间依旧生分。
她看谁都是如此,隔着一层雾,让人想贴近,又惶恐唐突,所以他从来警惕着和沈未晴保持距离,不想看到她略微后撤的动作,或是偶尔颦蹙的眉头。
这样的沈未晴,怎么会喜欢粉色呢?这让他有些意外,又好像多了解她一点,说不清楚的滋味。他接话道:这款有粉色。
其实沈未晴没指望许星辙的回应,这样琐碎的话题,本不像他们会讨论的。
有链接吗?她问。
我在实体店买的。许星辙说,把水杯拿过来递给她,牌子是这个,网上应该很多。
她记在心里。
同城快递次日送达,江榆楷帮忙收货。
他正好又从代购那拿买到双球鞋,两个纸盒抱进院子。看到收件人是沈未晴,他送到她的房间。
你买的什么?
保温杯,原来那个摔坏了。沈未晴用剪刀拆开,取出白粉渐变的不锈钢瓶子,举在半空检查有没有哪里掉漆。
江榆楷清楚沈未晴的喜好,平时冷若冰霜的她,也就在这些方面依旧保有少女心,喜欢一切糖果色,不仅限于粉,譬如他们的马克杯。要不是他喜欢喝瓶装水,这个保温壶也要跟风买个同款:还挺好看,就是感觉有点眼熟。
这牌子挺有名的,很多人用,当然眼熟。沈未晴说。
你放学以后急着回家吗?等她喝完水,同桌问。
沈未晴扣上盖子:有什么事?
隔壁班要和高二比赛打球,篮球社发起的。听说本来是内部训练,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高二和高三分成了两个阵营,越练越认真,干脆打了个赌,输的队请赢了的年级吃冰棍,只要到场观战都有份。咱们年级那几个篮球社的这两天到处拉观众呢,说要把高二吃到裤衩都不剩。
又是篮球比赛。
虽没听江榆楷说,但沈未晴猜测,这种事肯定与他脱不了干系。
他不通知沈未晴,也有一定原因。他们赢了,沈未晴就算到场,冰棍没她的份;万一他们输了,丢人不说,还得请她一根。怎么听,都是亏。
不过,这对于沈未晴来说可是个无本生意,不去白不去,就算江榆楷不说,同桌邀约,她也乐意凑个热闹:在哪比,篮球场?
对。
放学后两人收拾好书包,奔向球场。途中遇到杨孟,看样子他也是去蹭吃蹭喝。
唉,可怜许星辙要训练,没法到场。要不然我帮他贴个名字在那,就当他也去了。见到沈未晴,杨孟开起玩笑。似是感应到被议论,田径场的许星辙忽然回头看向这边。杨孟冲他挥挥手,指向篮球场。
他也向那边看去一眼,再收回目光,继续训练。
不出沈未晴所料,场中准备的高二队伍里,江榆楷赫然在列。
他本是想撺掇同学呼应几声,灭灭高三的势气,篮球夹在腋下,扫视观众席,发现混在里面的沈未晴。他皱起眉毛,她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