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下腰,将那桃核拣在手心,仰起头,对着光,仔细细细地看,这样熟悉的玩意。看了许久,情不自禁地将手指握紧,李御再握紧。
七年了,你竟然还留着……
将那东西掩在袖口之内,他低下了眼眸,长长的卷卷的睫毛,错落有致。他停了一下,疾步走向门口。
“李御,你给我站住!”
“你别想这样轻易就走!”
陈松近乎气急败坏地冲上去,抽出剑一下横在白衣之人的后项上:“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就是想要我们侯爷的命!你刚才是不是对他做了什么?”
李御止住步伐:“我什么也没做。”
“呸!你先派了人来杀他,他受了重伤,你还故意来这里看好戏!我就知道你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可也没想到,你看到他没死,你竟还敢公然在这里动手!”
李御如丝样的睫毛在无声无息地颤抖着,他半低着头,一声不吭。
“你没话说了是吗?黄鼠狼给鸡拜年,你不安好心,谁不知道?”陈松朝那些手下动了手势,那些人回过神,有人吹了口哨。
随着这一记口哨声,这院子的墙头四周早暗暗潜伏在那里的士兵全都探出半个头,拎起了手中的弓箭,全都指向这个纤不染尘的白衣男子。
密密麻麻的羽箭,目标都只有他。
李御眸色一低:“你们想要干什么?”
“干什么?”陈松嗤笑,“我等就是想留下御史大人好好做个客,如果到时我们侯爷安然无恙,我们就恭恭敬敬、规规矩矩把你送出大门!如果我们侯爷出了什么事,大家索性撕破脸皮,你也别想有好下场!”
李御没吭声,安静如斯,漫流如水。
纤细的手腕之上,缠着的丝线也在被微微发白的手指轻轻捻着,无痕无际。
这是暗器,曾经在对敌之时,一瞬间,取过近百余条人命!据说是这个世上最凶悍的一种武器,名曰“断魂丝”!
可是,他犹豫了。
他身上散发着的一股危险的气质,让似乎占了上风的陈松握着剑的手不由微微一抖。可是他就是不说话,也不回答,就这样一句话也不说,沉默着。
双方僵持了许长时间,他忽然慢慢抬起头来:“好,我答应。”
在场之人,无不在悄悄地松了口气。谁都知道李御不是很好对付的角色,就凭他那不尴不尬却至高无上的身份,再凭他的脾性他的功夫,他永远都不会是池中之物!
原本就没打算能活着见到第二天太阳的一干将士,决定浴血一战的紧绷着的心弦,皆是豁然一松。
这是李煜首次踏进宋箫的卧室,出乎预料,整个房间,竟是一片晃白:如雪床帐,白色寝具,白色桌椅,白瓷杯子,几乎所有的东西,皆是白色。
赫赫然映入眼帘竟然是这样扑面而来一片令人无法喘息的洁白,他不由在门口一怔。
房内东西不多,只是东侧案几之上,一张洁白的宣纸,赫然一株绽放正盛的梅花,是红色的,刺目的……
“人如梅花不如学其品,淡雅而清远,莫若家李御。”七年前的那个下午,宋箫,那样一个隽永飘逸的少年。他一袭白衣,长襟拂地,眉目之间,无一丝彷徨与造作,“品行高洁,不流与俗,家师李御是我这辈子最为器重之人。所以,如果你们谁敢对家师不敬,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语气,听则平淡,实则冷重,把对面那些原本要找李御报仇的人,个个都惊了住。
他从来就是这样一个说一不二、柔情之中带着些许威慑的男子。
可是,七年的时光,是什么让这样美好的一个少年,变成今天的跋扈、张狂、色迷酒醉之徒?
而此时此刻。
当年那个清新俊逸的少年正安然躺在床上,他已经昏迷多时,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他这样安宁的模样,平躺在床上,连面色,也是苍白得无一丝血色。
“你不救活他,你就别想活着出去!”陈松铮铮铁骨,眼睛几乎红得要突出来了,一把抓起大夫的衣领,“你听到没有?你要再敢说他救不活了,我陈松第一个跟你没完!”
“陈将军……请放心,小的必定尽力而为。”那人的身子,一个劲地哆嗦着。
“侯爷带着我们出生入死,从没摆过什么架子,艰难时刻屈尊跟我们同睡一个帐,同吃一锅饭。当年要不是他,我们这一干人早就死在敌贼手里了!要是他死了,我们必定不会放过那个害他死的人!”
众将士的眸光像利剑一样齐刷刷射向一直安安静静坐在那侧的白衣男子。而此时此刻,他只是沉着地应对着大家的目光,目光一眨不眨地盯着床上之人,纹丝不动。
可是,他宋箫,就是不醒。
事发当日,叶秋瓷刺中了他两刀,一刀在心口偏左边一点点位置,一刀,是在腰部,都是致命伤。
叶秋瓷跟了自己多年,她的身手,不会很差。
可是,宋箫早已全承了自己的功夫,为什么会这么轻易被她刺中?还刺了两